通知公告

2021年太原旅游职业学院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体检、心理测查和考察公告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防疫登记表.doc

附件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根据《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现将太原旅游职业学院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体检、心理测查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体检于10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和我校联系。

(三)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当日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盖章的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显示姓名、身份证号)、行程卡,提交《体检防疫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的,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均不得参加体检。除上述人员外,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携带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

3.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引进资格。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4.体检前请保持平和心态,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当日,女性请不要化妆;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引才主管部门(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引才主管部门(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心理测查

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步进行,考生扫描二维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心理测查将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三、考察

考察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引进。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咨询电话:0351-7693801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