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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晋发【2014】33号),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督责任的内容
学院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学院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学院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在市教育局纪委和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党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落实党章规定的三项基本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安排部署并完成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研究、协调、检查反腐败各项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监督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严惩滥用权力,促进“六权治本”。
5.向市教育局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等规定。向市教育局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处理重要或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6.履行学院纪委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组织、指导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学院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领导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主持学院纪委委员会,研究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听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汇报。
2.对学院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分工任务、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
3.通过谈话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及时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4.按照“三转”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严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各项纪律,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
(三)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协助学院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贯彻学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决议、决定,服从集体领导,参与集体决策,协助学院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落实。
2.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工作分工,主动领导、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问题。
3.履行好职责范围的监督责任。根据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安排,按照工作分工,通过谈话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参加有关领导班子会议,对其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各项纪律,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
二、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
学院纪委要接受市教育局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学院纪委要强化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
(一)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完善腐败问题的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对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坚持从严要求、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三)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查自身问题必须更加严格的理念,严明办案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严查自身违纪违法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
学院纪委要坚持铁面执纪,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都要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中共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
主题词:落实 纪委监督责任 实施意见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党建处 2015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二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