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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 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部署,遵循《中共太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发【2014】19号),现制定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

(一)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发展建设总体规划,每年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年年终,学院党委要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述职述廉的汇报。

(二)规范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民主推荐、考察、决策到任前公示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倒查机制,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

(三)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和规定,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办公用房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教风学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健全现代高职制度体系。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指导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活动。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学院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视师风师德建设,完善大学生廉洁诚信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校园活动,营造廉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

(三)加强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四)保持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

(一)落实分管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规范工作流程。

(三)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经常提醒。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