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2017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务处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安排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2016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按照《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修订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安排

        3月:各系组织学习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理解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制定合理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初稿。

         4月:各系召开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经系专业指导委员会通过,系主任审核签字。

        5月: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定稿,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希望各系根据专业技能型人才社会需求状况,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细化专业培养规格、优化课程模块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培养,进一步做好相关内容的整合,高水平完成各专业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